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奔驰女司机顶行保安1公里被刑拘,为何涉嫌寻衅滋事?律师解读

2023-08-08 21:15:19 来源:极目新闻

据青蜂侠8月7日报道,8月6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,山东泰安一奔驰女司机驾车顶行小区保安。

画面显示,一辆奔驰轿车行驶至小区门口时,因大门处于关闭状态,司机一直鸣笛。约1分钟后,一名保安出现在画面中并做出暂停手势,示意司机停止鸣笛,然而司机仍继续鸣笛,直到保安将大门完全打开才停下。


(资料图)

随后,双方发生言语争执,保安说,“可以,走,以后别进来”,这时,司机突然倒车,尾部撞到保安。保安走上前质问“你为什么撞我?”奔驰女司机顶着保安前行。一旁路人连呼,“理智一点,理智一点”。

据知情人称,门上有电话,需要开门打电话就行,奔驰女司机没打电话却疯狂鸣笛。保安说“以后别进来”的意思是,你不给我打电话,就在那里疯狂鸣笛这不是扰民吗?当时顶行了一公里左右,保安没有受伤,报警后警察当时就来了,把女司机带走了。

据都市时报介绍,事后有小区业主称小区实行人车分流,奔驰车走的南门平常不开,大门上也贴有消防通道的标识,车辆正常行驶的是东门。

8月7日,泰安交警官方账号回应此事称,该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
本案中,奔驰女司机开车故意顶撞人为何涉嫌寻衅滋事罪?8月8日,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多名律师。

湖南九展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璐认为,开车故意撞人,其主观上持故意心理,如果有证据证明开车人开车撞人是对特定的受害人,且仅有报复伤害的主观心理及客观行为的话,一般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;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有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故意。“寻衅滋事罪的故意则要求,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,并且希望或促使这种结果发生,其动机就是为了满足耍威风、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,以达到满足精神空虚的犯罪目的,故意伤害罪则无此动机和目的。”

在本案中,如果奔驰女主观上及客观上是为了威胁保安生命致其于死亡之目的,则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;如果其是为了报复社会,对不特定的受害人欲实施开车撞人行为并且不计后果,应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。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型犯罪,而该奔驰女顶撞保安的主观心态为故意,因此本案不构成交通肇事罪。

“警方以奔驰女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进行刑拘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据的。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冯沁涓律师表示,“很多人肯定会认为奔驰女是故意想伤害保安,甚至是‘有杀人’的目的,为什么认定为涉嫌寻衅滋事罪?这是因为奔驰女与保安属于因日常生活中偶发矛盾引起纠纷,奔驰女借故生非,用车辆追逐,拦截保安,行为具有危险性,但尚未对保安身体造成较严重损害,符合刑法关于寻衅滋事罪的情形认定。”

冯沁涓介绍,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,“这里奔驰女明显不是过失冲撞,而是故意而为,因此不属于交通肇事罪。车辆是奔驰女对保安实施追逐、拦截行为的工具,奔驰女主观动机可能没有故意伤害的目的,没有造成保安较严重伤害的结果,因此警方也暂未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进行拘留。”

潇湘晨报记者张沁 实习生肖舸

(来源:潇湘晨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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